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备考指导 > 行测提分营 >
公务员丨判断备考之每日一题(2023年5月28日)
2023-05-31 09:49  未知 点击: 载入中...

(单选题)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是:

A.抢劫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抢走并变卖的金项链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故意伤害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硫酸毁容所造成的精神损失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为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被告人负刑事责任时;

②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的;

③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

⑤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抢劫案中的财物本来就属于应该退赔的,不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项:寻衅滋事,属于“被告人负刑事责任”,涉及到的物质损害,属于“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项:施虐人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虐待被监管人,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构成犯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项:精神损失不属于“物质损失”,法院不会受理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选择B选项。

看过本篇的网友还看过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更多>>名师讲座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