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省公务员面试热点:“萝卜招聘”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却接连出现了以“萝卜招聘”为主要特点的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对于“萝卜招聘”你怎么看?
解析: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却接连出现了以“萝卜招聘”为主要特点的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自2006年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施以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拔新进人员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选人用人机制,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原因分析:在不少地方,具有普遍性的现象是,因为国有企业数量有限,且用人早已与市场接轨,具有“公家”性质的单位无非两大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进入党政机关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且“凡进必考”,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完善,这个被誉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的选拔模式,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年度“大考”,其公平公正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这在客观上也成为违规者最大的障碍。
公务员这条路走不通,一些人开始将目光聚焦到多为财政供养且相当稳定的事业单位。
不同于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更强调公共服务的专业技术性,往往需要根据岗位需要选用人才,很难像公务员考试一样“一把尺子量人”,这就要求落实事业单位用人的自主权。多年来,这种用人自主权在一些基层单位被异化为“内部人控制”,从而给了权力寻租者违规违纪以操作空间。
“近年来就业压力的增加,也使得事业单位更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猎物’。”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将越来越规范,能够藏匿猫腻的空间也越来越小,一些地方事业单位“萝卜招聘”等违规现象的高发态势,恰恰反映出某些地方官员冒险“搭末班车”的投机心态。
对策: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必须严肃纪律,保持高压态势,让违规者受到严惩。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等违规行为仍需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公开招聘的程序设置上,还要更为科学合理,使“有心者无能力”,避免违规的发生;同时,也要强化既有制度的执行力度,比如回避制度,很多“萝卜招聘”就是没有执行好这个制度而发生的。
从长远看,更要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相当一部分非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应尽快跟市场接轨。“如果“铁饭碗”都打破了,再费尽心机搞“萝卜招聘”,动机便会大大衰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