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时政热点:“企业评比”一地鸡毛
岁末年初,北京一些酒店、展厅等场所,各类评选评奖令人目不暇接。“评比太多,我们人力、财力耗不起,得了奖也高兴不起来。”浙江某知名企业代表杨女士道出了部分获奖代表的复杂心情。(1月12日《人民日报》
这种“复杂心情”,确实很复杂。比之于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这是吃到了葡萄也体会到了“酸”。“3A级诚信”10万元,“2A级诚信”5万元,“全国知名品牌”、“全国行业百强”,甚至还有“世界知名品牌”等等,都是明码标价。不参评,心有不甘;参评了,又得掏一堆白花花的银子。
各类评选评奖乱象丛生,一些评选机构的无良是一个方面,企业方面也应该深刻反思。一个企业能否进“百强”,是否有“3A级诚信”,自己可谓心知肚明。如果明明不强又缺信,还要用钱去买,这本身就是欺骗消费者。这些年,卖奖敛财,年年泛滥,如果不是一些企业年复一年花钱买奖,卖奖者又怎能乐此不疲?
“大奖”生意泛滥成灾,盖因为有滋生“大奖”的温床。这个温床,就是卖奖者和买奖者之间的默契。在卖奖者一方,对买奖者的所需所求洞若观火,专为其量身定做各类“大奖”;对买奖者而言,不但愿买“大奖”,而且越“大” 越“想买”,“百强”、“十强”,不厌其“强”。操持“评奖”的和花钱买奖的你知我知,心照不宣,这个“大奖”交易,就叫周瑜黄盖,愿打愿挨。说得更精确些,就是互惠互利,各取所需。
有卖家,有买家,购销两旺,既然这“无形之手”如此得心应手,那么指望这种生意自生自灭是不可能的了。“评比”一地鸡毛,最受伤害的是消费者。假冒的“知名品牌”,伪劣的“3A级诚信”,与假冒伪劣产品一样扰乱市场秩序,荼毒消费环境,令消费者深受其害。让假“百强”、假“诚信”出局,需要有关部门这只“有形之手”果断出击。(奚旭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