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之分类中的重复
2014年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之分类中的重复
在公务员行测数量考试排列组合中,我们经常会遇见分类和分步的情况的问题,对于其他题目,当无法找到解题规律时候,直接列举满足条件的所有情况,从而得到答案的方法叫做“分类法”,有的数目也成为“枚举法”。当满足条件情况比较少的时候,直接一一分类列举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在分类列举的过程中,每种情况必须和另外情况不能互相重复,否则我们在归总计数时候会有重复计数的情况。所以我们在做题中要格外的注意分类过程中考虑重复的情况。比如我们看下面这道公务员行测数量例题。
【例】有数学题10道,答对一道得4分,答错一道扣1分,不答0分。求总成绩有多少种可能?
有的同学看到这道题自然而然的想到分类,对1题的一类,对2题的一类……,然后把每一类情况相加就是总的情况数,于是就有了以下的做法。
但是这种分类不是严谨的分类,两种分类之间可以交叉有重复,比如:比如:对6题 剩下4题做错 得20分 ; 对5题 剩下5题不做 也是得20分。所以两种情况存在重复 不能这么分类。所以我们需要剔除重复的情况。于是有了以下改进的做法。
这中剔除重复的情况的方法避免了重复相加的情况,但是计算重复的情况却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计算出每两种情况中重复的分数,所以我们需要考虑在这个基础上对这道题进行简化。我们不计算两种情况中重复的情况数,而是把最后可以得到分数段计算出来,从而避免了计算重复情况的过程,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我们的计算过程。方法如下:
通过对这道题的解读,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分类过程中重复情况是怎么产生的,希望同学们在做题中可以火眼金睛,不要粗心大意忘记“重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