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傅莹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白洁 余晓洁 张艺)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傅莹说,今年是我国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本次会议会期8天半,5日上午开幕,13日上午闭幕。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与中外记者见面并答问。
傅莹通报了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有关情况。本次大会提出17项改进会风的措施,努力开成一个风清气正的大会。大会的开、闭幕会和其他各次全体会议将安排中外记者采访。还有许多代表团团组会议将向中外记者开放。大会期间有将近20场记者会、集体采访和网络访谈。
答问前,傅莹对昆明发生的“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表示最严厉的谴责。她说,恐怖主义是没有国界的,希望也期待今后中国在更加有力地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当中,能够更多地得到国际上的理解和配合。
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傅莹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要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立法引领改革,就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改革事项,该制定法律的就制定法律,该修订法律的就修订法律,该废止的就废止。要让我们的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使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顺利地向前推进。”
傅莹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制定新的五年立法规划,其中有68件立法项目,涉及很多社会关心的问题,如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修改食品安全法,修改预算法等。
她说,今年将隆重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经历了一个发展建设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变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自我完善。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提高立法质量 让法律更管用
傅莹说,本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并完善法律体系,过去是要解决有没有法的问题,今后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法律管不管用的问题。要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立法。
回答有关信访制度的问题时,傅莹说,要通过改革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行政诉讼法进行大幅度修改,尽可能排除对“民告官”的各种阻碍。
谈到提高人大监督效力时,傅莹说,本届人大常委会强调监督效果。衡量的标准就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法律法规能否切实执行。
对贿选和破坏选举行为“零容忍”
关于在衡阳发生的破坏选举案,傅莹说,人大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惩处任何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
“我们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惩治贪腐、惩治违法方面不应该有例外,也不能够有例外。”她说。
希望2017年香港依法顺利实现普选
傅莹说,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201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以通过普选产生。依法落实普选是广大香港市民的愿望,也是中央政府一贯的立场。
她表示,相信特区政府有能力依法处理好各方面事务,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一起努力,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如期、顺利地实现普选。
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
傅莹说,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从本质上讲,中国的国防力量是防御性的。
她说,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对地区的和平安全也负有责任。在发生领土、海域争议时,中国主张用和平方式谈判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搁置起来,寻找共同开发的可能性。但如有国家要挑衅,中国必须要做出回应,一方面是维护中国自己的领土主权,另一方面也是维护地区秩序、维护地区和平。
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傅莹说,税收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权利。现在中国18个税种中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其他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暂行条例来征收的。
她说,进入新时期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一是推动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二是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雾霾已成标志性难题
傅莹说,雾霾问题已成为中国一些城市的标志性难题,而且范围还在扩大。此外,水、土壤污染也比较严重。
她说,环境保护立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中之重,今年还将再次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进行审议,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已在规划当中。人大代表对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去年提出了许多与环境有关的议案和建议,人大常委会一直在积极督办。
未发现代表有外籍或双重国籍
谈及双重国籍问题,傅莹说,中国国籍法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根据中国宪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发现全国人大代表有外籍或者双重国籍的情况。如果发现,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欢迎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