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干警行测备考:不能不知道的外交政策
(二)国际社会
1.组成:两大类型——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主权国家是由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构成的。享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国际组织是通过正式条约或协议成立的。可分为政治性、专业性;世界性、区域性;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等类型。
2.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对国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国家关系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国家间出现的亲疏冷热、分离聚合的关系,主要是由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的。
①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制定和推行外交政策的依据,是对外活动的目的。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利益相悖则是引起冲突的根源。
②国家力量是国家赖以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是捍卫本国利益和实现国家目标的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的重要尺度。
③国际关系是发展变化的。
4.重要的国际组织
(1)联合国
①宗旨:维护国家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②原则:国家主权平等,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干涉国 家内政。
③主要机构:联 合国大会,是全体会 员国参加的审议机构,大会通过的决议对会 员国产生广泛的政治影响。安 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对实质性问题实行大国一致的表决原则。
④作用: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世界紧张局势和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协调国际关系。促进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2)欧盟(欧洲联盟)
① 总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② 演变:荷卢比三国经济联盟、欧洲共同体、欧盟。
③ 成立: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生效,欧盟诞生。
(3)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
1961年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
1967年7月,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4)世界贸易组织(WTO)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
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1996年1月1日,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
(5)世界银行(世界银行集团的俗称)
“世界银行”是指用于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
职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低息贷款、无息信贷和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