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干警申论备考辅导:“协调不报案”损害法律尊严
2014-06-25 20:41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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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法干警申论备考辅导:“协调不报案”损害法律尊严
京华报消息,5月30日上午,陕西咸阳长武县中学6名高三学生因不满老师制止撕书行为而围殴一名50岁老师,将三根拖把棍打断,造成老师头部受伤。长武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说,为了不影响6名学生高考,经过教育局和学校协调,曹老师现已答应暂时不报警,等高考结束再处理。
固然“协调不报案”是人性化的,但是我们必须正视一个事实,殴打教师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正如很多网友说的一样:如果这位老师被打死了,是不是也要不报案?即使能考上大学,这样的孩子又能干什么?
孩子的高考是很重要,这是他们人生的转折点,但是,对他们的照顾却不能违反法律。“协调不报案”看似柔情,实际上却没有给孩子们树立一个好榜样,因为这让他们错误地以为法律的运行没有十足的刚性,是有种种理由可以让法律执行得到弱化。
“协调不报案”在社会上并不少见,然而这种行为无疑不利于法律的公正运行。我们经常看到,邻居打伤了邻居,村支书或社区人员“协调不报案”, 赔点医药费了事;男同事******女同事,单位出面“协调不报案”,批评教育了事。种种“碍于情面”或是“特殊原因”让一些涉嫌违法的举动在“协调不报案”下逍遥法外,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法治社会下,公民的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轨道里前行,无论有何原因也不能用“协调不报案”的方式来伤害法律的统一适用。至于说影不影响考试,即使是报了案,警方也可以在调查环节区别对待,而遵守法律有错必罚,却应该是学校给学生上的一门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