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车位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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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小区被爆乱收车位费物业贴出通知张口就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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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4月10日讯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近年来,无论是新的商品楼、还是老旧小区,几乎都引入了物业管理,而物业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让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矛盾不断出现,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了呢?
滨州邹平"东尉黛溪郡"小区的业主已经入驻三年,当初购房合同中提到的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当时的购房合同,上面有这样的条款:乙方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物业相关的公共设施,共同通道,娱乐设施,公共免费停车位。但在不久前,物业却突然贴出了一张通知,想继续停车必须交费。通知一出立即引起了小区业主的反对。在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对下,物业延迟了车位收费时间。可是没想到4月1号,又贴出通知规定,4月10号之前不交钱就涨价。
相关评论:
评论1:
山东省政协委员侯风云:“如果说就是属于咱们业主共同所有,或者咱们公共所有,你物业管理部门也没有这个权力去出租。你拿这块收益归你物业管理部门所有就不合适了。所有我还是觉得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来协商这件事情来讨论这件事情。”"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尽管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物业管理办法,鼓励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但事实上,大多数都难逃中途夭折、最终"难产"的厄运。
业委会成立不易,行使权力更难。作为小区里的自治管理机构,业委会的存在绝不仅仅是为业主维权那么简单。但在实际运作中,启动难、筹备难、备案难、决策难等种种难题,让业委会的成立阻力重重。即便有的小区千辛万苦成立了业委会,真要行使权力也没有那么简单。
评论2: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委员会主任包华:“比如说电梯广告,比如说场地租赁费用,比如说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用于停车之后的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应该是属于业主全体公共经营的收益,但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都拿走了。有相当一部分物业公司拒绝撤出是有利益驱动的。”
“在监管上,要加大力度,对赖着不走的就应该狠狠地罚它。然后再有直至20万50万直至吊销它的营业资质。所以有些东西,政府处理的时候,第一个要及时,第二个要有力度,第三个最终是要尊重这个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决定,这个就是《物权法》赋予的权利。”
实际上,业主和物业管理机构,一方购买服务,另一方提供服务。但如果这服务,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监管,价格还谈不拢,分歧、矛盾也就在所难免。物业与业主矛盾,何时干戈化玉帛,期望业委会的成立,是建立一个沟通理解的渠道,而不是让双方走向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