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务员时政聚焦:凝聚法治的信仰与力量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今年以来,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渐次推开。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让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依法治国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观念,法治、民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
因法之义:制约公权力保障私权利
在我国现行宪法的文本中,“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置于“国家机构”之前,折射出“国家机构成立的目的在于实现人民的权利”这一深刻要旨。
今年10月,制定25年的行政诉讼法作出首次修改,进一步拓宽“民告官”法律渠道。通过对起诉、审理、判决、执行等机制的改进和完善,解决“民告官”长期存在的“三难”问题,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经济领域的立法正在加速,并以此为基本遵循。
当前,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在推进之中。各地大力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以为群众提供更为完备的法律服务。
以法治保护私权利,关键在于厘清权力边界,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
人们发现,“制度的笼子”正在日渐严密--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大举措正在加速推进,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夯实基础。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不断迈出新步伐,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保障。
人们看到,曾经的权力滥用者难逃法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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