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宪法复习: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的条件
1、经济: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2、政治: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思想: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早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1、英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宪政之母)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在形式上,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不具有根本法的形式特征。
尽管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2、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由一个序言和7条正文构成。
美国宪法的产生,经历了从《独立宣言》到制定各州宪法和《邦联条例》,再到制定《联邦宪法》这样一个发展过程。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它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
自1789年美国宪法生效以来,至今已通过了27条宪法修正案,前10条修正案被称为《权利法案》。
3、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1789年,《人权宣言》是法国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中颁布的著名纲领性文件。它充分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基本要求,宣布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原则,提出了“主权在民”、“权力分立”的主张,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资产阶级法制原则,对法国乃至整个世界民主宪政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该宪法就是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的。法国现行宪法是1958年由戴高乐主持制定的宪法。
4、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
1918年制定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苏俄宪法》。
二、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政府出台的宪法性文件《重大信条十九条》。
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于1912年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八二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
1949年以来我国共制定了宪法4部、宪法性文件5部。
(三)现行宪法的修正
现行宪法由138条正文,31条修正案。
1、1988年修正案共有两条:
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②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有偿转让。
2、1993年宪法修正案共有九条:
① 增加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规定,将“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奋斗目标改为“富强、文明、民主”;
② 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③ 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
④ 将“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⑤ 将“计划经济”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⑥ 将县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该为5年。
3、1999年宪法修正案共有六条:
① 确立“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
② 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③ 增加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④ 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⑤ 关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做出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⑥ 将“反革命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4、2004年宪法修正案:
(1)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定为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序言规定,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指引下“……取得的。”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修改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规定我国进行政治文明建设。宪法序言规定,我国“推动物质文明、政冶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3)增加规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团结对象。
(4)建立对土地实行征收和征用的补偿制度。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修改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6)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此次修改,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的关注。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7)增加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8)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9)将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修改为:“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这是对香港和澳门回归后全国人大组成发生变化这一客观事实的确认。
(10)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的权力修改为“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利。
(11)增加规定国家主席的权力,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国家主席对戒严的宣布权也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宣布权;
(12)将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戒严的权力修改为“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
(13)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改为5年。这样,我国各级人大的任期都已统一为5年。
(14)规定《义勇军进行曲》是我国的国歌。
三、宪法的发展趋势
1、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① 对社会制度安排上表现为,加强行政权力以及中央集权的趋势明显
② 宪法内容更加丰富完备,不再仅仅是政治法,而是社会法
③ 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④ 重视宪法保障
⑤ 宪法发展国际化趋势加强
⑥ 形式上逐步发展(渊源多样化,修改频繁)
2、中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① 宪法社会影响力的扩大
② 宪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
③ 宪法保障机制的完善
④ 宪法解释机制的完善
⑤ 宪法的适用性增强
⑥ 宪法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