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三国法复习: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2015-08-05 09:18 | 华图网校 | 责编:冯眀发
点击收藏
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亲子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内涵上讲,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从外延上讲,它包括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主要有3种做法:
1.适用父母属人法。这种做法认为父母在父母子女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是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
2.适用子女属人法。这是为了保护子女、谋求子女的幸福和最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而作出的选择。
3.适用父母和子女的共同属人法。这种做法是为了综合两方面因素,从父母和子女的融洽关系出发所作的选择。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