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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行政诉讼法复习:证人证言

2015-11-25 10:59  |  华图网校  |  责编:华图在线 点击收藏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它一般是以口头形式表现出来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书面证人证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载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需有证人的签名。如果证人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3)应注明证人出具证言的日期。(4)应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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