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务员面试热点:碰瓷团伙开豪车专门碰瓷涉酒驾司机
2016年公务员面试已经陆续开始了,众所周知,面试的题目一般都会跟当今社会的一些热点现象紧密相关。华图网校特为大家分享2016年公务员面试热点:碰瓷团伙开豪车专门碰瓷涉酒驾司机,希望可以帮助考生们顺利备考。
2016年公务员面试热点:碰瓷团伙开豪车专门碰瓷涉酒驾司机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16日上午,北京警方通报称,成功打掉三个黑龙江省北安籍“碰瓷”团伙,这些黑龙江籍男子连续在丰台、大兴等地驾驶凯迪拉克、奔驰、宝马等豪车,以涉酒驾车司机为主要对象进行“碰瓷”。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刘雪松:舍得花这么大血本碰瓷,人家看重的是你交通违法在先。比如通过潜伏,瞅准了你是酒驾;比如看准你明显越过了双黄线。很多人说这叫“以邪制邪”,是苍蝇叮上了有缝的蛋。这种凌乱的法治观,同样是“路怒症”的一种升级版,是小看了把普通交通违法者往死里撞的极端伤害。撞得越狠、自己的豪华车毁得越厉害,碰瓷得到的赔偿就越多。碰瓷者抓住的就是对方全责的理亏,吃对的就是法律设计对方全赔的可乘之机。它本质上不是为民除“害”,而是刻意制造伤害,是一本十利甚至百利的另类敲诈与勒索。豪华版碰瓷团伙,吃准的就是人性中对于“三观”可以无底线到这个地步的认知盲点、很多人不把普通的交通违法当回事的法治弱点、执法和理赔过于程序化的刻板缺点。所以,真正可怕的不是豪华版碰瓷,而是屡禁不绝的交通违法。豪华版碰瓷杀将过来,一些潜在“受害者”需要准备的,不是应对碰瓷,而是应对自己交通行为的一屁股不干净。执法部门来说需要准备的,是像北京便衣警方一样多留心眼,发现“事故”背后的蛛丝马迹,并且出重拳,一网打尽。
@蒋萌:有交警曾进行“科普”:具有交通违章行为(如酒驾)不一定在事故中负全责,要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换言之,如果违章与事故不具有因果关系,违章是违章,事故是事故,应当分别处理。但在现实中,存在交通违章行为的人往往心虚、自觉理亏,而且在许多人的脑海中违章与事故会被想当然地视为具有因果关系,因而给故意碰瓷者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交通法规的制定是基于正常的驾驶行为,而碰瓷的实质是故意制造事故的敲诈行为。如果依据交通法规处置碰瓷自然“不匹配”,正中碰瓷者下怀。对交通参与者而言,首先应该守法守规矩,避免有短处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如果某些人存在违章行为,也别对稀里糊涂发生的事故匆匆“私了”,这未必能躲过交通违章的处罚,还可能掉入敲诈者设计的圈套。对交警而言,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切忌想当然,严谨勘查现场,细致分析案情,不法分子就会露出马脚,真相也会水落石出。
@人民网理观:豪车“碰瓷”酒驾时,既是在钻公共道路交通安全的空白,更是对法律呵护社会运行秩序的无视,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讲,“以邪抑邪”都不该存在于法治社会。
更重要的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违法也没有先来后到之说,更不意味着酒驾违法在先,碰瓷豪车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靠上去。就像两条无限延伸的平行线,一条因为外力发生了变形,而另一条也要“扭曲”一下与之相交,这个“交点”不仅打乱了数理规则中的定理,更留下了空间上的混乱。面对法律,事实就是事实,程序更是程序,没有任何一方主体可以超越法律之外,甚至想方设法地找法律的空隙。最不应该忽视的,还有酒驾司机违法上路、碰瓷团伙借机敲诈而交织出的对法律的认知盲点,毕竟始于内心对法律的不敬畏,才衍生出了一件又一件“连环式”以身试法的恶劣举动。
道路是城市的血管,畅通才有活力。酒驾要不得,碰瓷更得严惩。少一些对交通违法的轻视、多一些遇事诉诸法律武器的勇气,那些路面上的“投机分子”就无机可乘,碰瓷也不会再让法律蒙羞。
华图解析:众所周知,“碰瓷”者行为不轨,是讹人诈骗的犯罪行为。这样的行为,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但是,遇到“碰瓷”现象,一般情况下,受害者都会选择息事宁人。正是因为如此,“碰瓷”者竟然把这种勒索和讹人诈骗行为当成了职业。
当酒驾与碰瓷联系到一起,反而撞出了不一样的火花,16日上午,警方成功打掉三个“碰瓷”团伙,这些人驾驶等豪车,以涉酒驾车司机为主要对象进行“碰瓷”。有人说,这是“以邪抑邪”,碰瓷敲诈是违法犯罪,涉嫌酒驾也是违法行为,互相“棒杀”也不失为一种变相除“害”。事实上,凡是违法行为,就应该交给法律来惩治,而不是“两害相向”。如果不考虑酒驾带来的道路交通隐患、不考虑碰瓷团伙对社会的刻意伤害,那么,任何一辆飞驰在城市道路上的车子都无法安然畅行,更谈不上一些驾驶隐患对普通老百姓生命安全的潜在威胁。
所以说,酒驾要不得,碰瓷更得严惩。希望警方能对此类事件予以严惩,这样才能预防更多类似事件发生,公共交通才会得到完善,人们的安全才能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