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学籍保留费”是在剥夺学生选择权
2017年春季公务员联考预计4月22日,对于备考却是迫切紧急的,众所周知,申论学习重在平时积累,日积月累,终成大器!华图网校特此给大家整理了2017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学籍保留费”是在剥夺学生选择权。
2017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学籍保留费”是在剥夺学生选择权
申论热点材料阅读
新闻背景:据悉前几日,贵州铜仁沿河新世纪中学新学期刚开始就有很多高一的学生要求转学,理由是新世纪中学的真实环境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但当家长们为孩子们找好新学校准备转学时,新世纪中学却要求家长缴纳一笔近万元的“学籍保留费”,否则将直接注销学籍。对此,有记者致电学校常务校长罗元庆,其称此项收费是当地”不成文的规矩“。据知,结果是,收取的“学籍保留费”已经交还给学生家长,新世纪中学常务校长罗元庆被教育局严肃批评,并被学校董事会辞退。当地教育局还成立监督组,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安全卫生情况进行监督。
“择校热”虽然不是提倡的,但学生和家长有对学校进行选择的权利。贵州铜仁沿河新世纪中学拿“学籍保留费”卡住想转校的学生,可谓严重剥夺了择校权。
申论热点模拟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题
人们不禁要问,所谓的”不成文的规矩“怎么样才能杜绝?
【参考分析】
这件事情发生在民办中学,该校却不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从根本上规范秩序、优化环境,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消除以“学籍保留费”打劫学生选择权的想法。学校要想吸引学生,靠的不都是良好的办学资质,教学质量等。 事先,采取夸大宣传结果,中途,面对生源流失,该校却不想办法提升办学质量,旁门左道的想到这个法子,以学籍要挟学生和家长!这样的结果,无疑是不但难以留住学生,还会人为增加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分歧和隔阂。学生和家长拥有选择学校的权利。
尤其在政策上处于下风的民办学校,学校更加应该注重办学质量与杜绝乱收费问题,如果不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只会困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办学质量问题,可以通过改善师资队伍、改善办学条件等措施解决,但乱收费问题,则涉及违法教学问题,不能不放任存。这对学生学习不利,对于民办教育发展也不利。拿“学籍保留费”卡住学生转学,实际上是违背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根本宗旨,难以留住学生的心。
虽说,官方已将涉事常务副校长撤职,那这就间接说明了网民在微博中所反映的问题不是虚假信息,说明该常务副校长涉嫌滥用职权。按说,应当按照党纪国法启动问责程序,而不仅仅是撤职的问题。撤职实质上又能解决到什么,那么所谓的不成文的规矩就能消失吗?
不管是校长还是常务副校长,是绝不允许在不成文规矩的庇护下非法收取“学籍保护费”的。
【提出对策】
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依规尽到监管责任:平心而论,为学生提供转学服务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在权力腐败者面前却变成了非法敛财和创收的手段;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教育履职尽责严重缺位。正是由于监管出现“真空”,才导致了此次事件中的学籍保护费事件,并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必须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问责。监管部门更应该在平日的工作中自查自纠!
专项成立监督组:平时可对各中学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方面进行监督,保证学生的学习环境。对于所谓的转学缴纳学籍保留费是这种所谓的不成文的规矩要严格取缔。加大对民办学校的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严禁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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