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
热点概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等多位专家表示,此次《意见》清晰界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和内容,对组织实施机制和运行模式提出了指引,也明确了相关的支持政策和组织保障要求,对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意义重大。
各方观点
经济日报:《意见》对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既契合小区改造实际,也抓住了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
新华时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是一项综合、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造好的老旧小区能成为居民美好生活的新起点,以“新”换“心”的行动也会是民生工程最坚实的印记。
广州日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需要充分地集民意、汇民力、聚民心,这样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让发展更有质量,让人民更有获得感。。
深度分析
(一)改造哪些内容:
1.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
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2.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
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
改造或建设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二)钱从哪来
1.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
(1)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2)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2.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1)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
(2)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可以适当支持2000年后建成的老旧小区,但需要限定年限和比例。
(3)省级人民政府要相应做好资金支持。
(4)市县人民政府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可以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
3.信贷金融服务支持
(1)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
(3)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4.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1)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
(2)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
(3)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 。
5.落实税费减免
(1)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参考文章
让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盼望改造老旧小区的迫切呼声,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瞄准痛点,老旧小区改造,让发展之果与民生之福合二为一。发展的落脚点,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老旧小区设施落后、基础薄弱,与现代化的生活严重脱节,一些老旧小区,基本设施年久失修,一些老旧小区,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一些老旧小区未装电梯影响出行,一些老旧小区车位缺乏、管理混乱……这些痛点、短板,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与群众生活背道而驰,对此,改造老旧小区,就是要打通共享发展“最后一公里”,让现代化的发展成果,真正成为广大居民脚下出行的路,眼前亮丽的景,文明健康的范。
结果导向,老旧小区改造,重面子更要重里子。老旧小区改造,一定要坚持结果导向,避免形式主义,绝不能把老旧小区改造,成为“刷刷墙、贴标语、喊口号”的样子,而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真真切切的行动,真正让老旧小区成为文明小区、幸福小区、方便小区。对此,《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了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要围绕硬任务,拿出硬举措,让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硬核成果。
建管并重,老旧小区改造,重改造更要重管理。一个舒适的小区,既要建得好,更要管得好,相比建的大力度、快速度,管理更是一门科学,是一种软实力。在老旧小区的管理上,既要尊重市场化原则,形成常态机制,也要因区制宜,鼓励广大小区居民主动参与到管理中,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动性,既要避免“免费的午餐”,也要循序渐进,注重正确引导,培育广大居民付费习惯,更要让物业管理走向专业化、服务化、精准化,真正靠服务去赢得掌声、认可和肯定。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件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好事要办法,关键就在考察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老旧小区的改造成功,将为社会治理、群众自治提供更多鲜活经验和丰富样本。
(来源:黄土风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