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一般程序
公务员招考按照各级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一般有以下一些步骤,具体细节上各地及各部会有差异,要以主管招考的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一般来说,公务员招考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发布招考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内容包括:
1. 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2. 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3. 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4. 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5. 其他须知事项。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目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工作都在网上进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在“服务园地”下设有公务员考试录用专栏,集中在此进行。
(三) 考试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目前,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两科考试在同一天进行,上午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查申论。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一般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为1:3或1:5)。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各机构有所差异,届时会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目前常见的是面试形式有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