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2010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情况公告如下:
一、 面试考生名单
国家公务员局根据我局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61人进入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生名单如下:
1.各职位最低面试分数线:
2.面试人员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共61名):
二、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本人应于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16:00时前通过传真或电话向新疆保监局人事教育处确认参加面试。如考生本人放弃面试,请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的书面申请于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16:00时前传真至新疆保监局人事教育处(传真号码:0991-3333503),放弃参加面试的信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放弃面试的申请”,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职位代码。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于2010年3月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携相关资料到新疆保监局人事教育处(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路89号温州大厦26楼2606房间)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内容。
1、应届毕业生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生证原件;(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5)考生报名登记表;(6)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7)近期个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8)大学学习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9)个人简历1份;(10)获得的有关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在职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工作证原件(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如开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5)考生报名登记表;(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8)近期个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9)个人简历1份;(10)获得的有关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保监会备案。
四、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科目考试: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所有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3月2日(星期二)上午 9:00至11:30进行,考场设在新疆保监局。所有面试人员须于当日上午8:30前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内未入场的取消当场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不允许交卷。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2010年3月3日-7日五天进行。3月3、4、5日为结构化面试时间,6、7日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时间。参加结构化面试的,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每场面试开始前即每天上午8:30前,每天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50分或下午13∶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每场面试开始前即每天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路89号温州大厦24-27楼新疆保监局。具体方位及乘车路线图参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在专业考试或每场面试开始前进入考场或候考室。没有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或候考室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请考生自带黑色中性笔(钢笔)及其它文具。根据有关规定,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将通讯设备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考试纪律。
(三)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四)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五)新疆保监局面试工作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学勤:0991-3333530;郝 淼 :0991-3333505;
董 磊 :0991-3333502;赵文科 :0991-3333503。
传真电话:0991-3333503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中国保监会网站或来电咨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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