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各选拔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分数确定前5名人员参加面试;不足5人的,报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政府网站公布。
5、组织考察。各选拔职位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从高到低分数确定前3名人员为考察人选,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工作组对其进行考察。
6、体检。安排通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7、研究决定人选。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人选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职位人选建议,报民航局党组研究决定。
8、办理任职手续。任职人选确定后,在民航局机关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任职前公示。经公示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由民航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64091616/2616(民航局机关内设机构职位)
010-64091610/2610(民航局直属单位职位)
(二)民航局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司局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其有关事项,将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政府网公布。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