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意事项
1、须本人亲自现场确认报名;
2、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
(一)专业笔试及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后十日内在北京城市学院网站(www.bcu.edu.cn)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
(二)我单位在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情况将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附件:《2012年北京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联系人:潘诗美 联系电话:010-62322615
北京城市学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