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考工作程序
(一)笔试时间:2月25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复审合格人员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时间:2012年3月5日—7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登录市外办网站(www.bjfao.gov.cn)查询。
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实际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健康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后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需在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事项、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间被聘用人未达到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
010-85627129、010-65193513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010-84187660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