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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相关个人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公开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委人事处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面 试 袁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