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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三季度重庆酉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1-07-28 09:25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点击: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酉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2名。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7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酉阳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四)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后3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处分期内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 近3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6.酉阳县内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在服务期内的选派大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应聘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3张,到酉阳县教委人事科报名并缴纳考务费。

  3、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名额比例须达到3︰1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于2011年8月14日到酉阳县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考试时间初定于8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说课(实作)的方式进行。

  (1)按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说课(实作)人员。

  (2)说课(实作)内容为相关专业的某教学片断,分值为100分。

  (3)说课(实作)设合格分数线60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40%+面试×30%。

  (四)体检: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办法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及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程序。

  (七)聘用及待遇: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乡镇中学和乡镇小学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应聘者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必须在酉阳服务5年以上。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

  1、政策和报名咨询电话:023-75559076(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5557679(酉阳自治县教委)

  2、本次招聘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选、拟聘人员等信息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附件:酉阳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011年重庆公务员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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