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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重庆垫江教育系统单位招聘校医和教师简章
2011-08-01 09:07  重庆市人保局公众信息网 点击: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内容由评委组考前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教委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递补。

  十、公示

  由县教委对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教委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2011年垫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和教师职位一览表》,根据各学科人数及招聘单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垫江县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和教师职位一览表

  2、垫江县教育系统2011年公开招聘校医和教师报名资审表

>>2011年重庆公务员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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