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彭水自治县201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含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均可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在服务期间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简章》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彭水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局服务窗口(县城乌江港湾2楼)。
3.报名咨询电话: 64700568 78496838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持学校证明,并注明所学专业)、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县外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填写《考试报名表》。
(3)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名额(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的紧缺岗位除外)。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报名地点确认报考岗位后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即:《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报考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报考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科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