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和培训
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7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8月底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任职开展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各市(州)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考试、体检、岗前培训和管理使用等工作。
联 系 人:张福平
联系电话:0931-8871044(报名期间用)
13919988587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