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工作由省、市、州考录办分别负责,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0]74号)文件执行(体检时,如国家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省直单位,在省招考办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市州的招录机关,在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