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以市(州)和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为单位设置考区,市(州)考区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考区设在兰州。
本次招考工作,笔试开考比例为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以上。报名确认前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将压缩招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招考计划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并在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报考者,不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除特殊职位外,不再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工作,也不能参加笔试,全额退还考生缴纳的考务费。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地税系统的加试《税收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
报考市(州)所辖单位的考生在市(州)考区参加考试,报考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单位的(包括地税、监狱劳教、工商、质监等省直垂直管理机构)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考试。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
2010年12月18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 16:30 《申论》
2010年12月19 日
上午: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
4、携带证件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2011年1月中旬通过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或168信息台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