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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
2011-08-03 09:32  甘肃省人保厅 点击:

  八、面试

  11月上旬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省招录办负责组织,省级政法各机关和有关部门配合。面试考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抽调。

  考生参加面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后,由省招录办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法律硕士的,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九、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省招录办负责,省公安厅具体实施。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招录办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配合。报考基层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司法行政部门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范围为本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报考公安职位的,为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十一、考察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录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后,填写《2011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拟录用人员考察表》。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职位代码、报考部门、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招录办按招录计划2倍的比例、其他职位按1:1的比例向招录院校推荐,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对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招录办将录取名单面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定向单位和相关院校。被录取人员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及相关院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后,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

  十三、学生管理与毕业录用

  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政法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将其档案向原确定的招录单位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定向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十四、优惠政策

  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十五、监督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监督电话:(0931)12388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1)12380

  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监督电话:(0931)828828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26098

  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931)8632742或863272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

  备注:《2011年甘肃省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附:

2011年甘肃省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公安)
  
2011年甘肃省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检察院)
 
2011年甘肃省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法院)
  
2011年甘肃省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司法)

  2011年甘肃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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