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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设5年过渡期 事业编只减不增
2012-04-18 11:17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释疑

  《指导意见》为何一年后发布?

  改革进入实操阶段

  与结出若干硕果的经济体制改革相比,上世纪90年代启动的事业单位改革,十余年来一直进展不大。去年3月23日,国务院制定《指导意见》,确定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方向和新路径。但至13个月后的昨天,《指导意见》才公之于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表示,《指导意见》全文公布虽“迟到”一年,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步伐,于去年4月开始。至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战”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各地已基本就绪。

  北京市编制办通报的消息也表明,今年2月系北京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节点”,今年3月前,须摸清全市事业单位的“底数”,即工作性质、人员编制等。清理结束后,打响覆盖所有事业单位的裁撤、合并“攻坚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现事业单位全国性摸底结束,下一步改革需聚合力量整体推进,《指导意见》此时面世,“表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真正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要冲击行政职能剥离、收入分配体系调整、一些单位去‘事业’身份等难点。” 新京报记者 王姝

  改革大事记

  1995年

  全国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这次“郑州会议”正式开启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2001年8月

  国家陆续下发关于调整学校管理体制、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区市厅局报刊结构等若干决定,事业单位改革分领域推进。

  2003年

  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与乡镇行政机构改革一并进行。

  2008年10月

  国办印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当年底117个地级市开展相关改革。

  2009年

  出版社、杂志社转企改制大刀阔斧。

  第二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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