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各界对药价高、看病难、个人负担重、公立医院现行机制弊端多等“痼疾”反映强烈,新医改方案在推行中能否准确命中这四大要害?2009年1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即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 新闻背景
中国的医疗制度一直存在争议。人们关心的主要问题包括:医疗费用不断攀升、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严重不足、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保险覆盖率低。
卫生部的数据显示,在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出从1980年的21.2%上升到了49.3%,而同期的政府投入则从36.2%下降到了18.1%。
因此,医疗连同教育、住房一起被称为“新三座大山”,降低了许多中国人的幸福感。
1997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将医疗确定为具有一定福利性质的社会公益事业,这纠正了10多年以来一些人主张的医疗服务等同于商品的思想。
在之后的10年中,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医疗改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10月发布了一份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其核心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一个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的医疗体系。
这个方案打破了过去20年市场化倾向,重申了政府职责,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医疗服务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方案还承诺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监管,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消除人们对药费不断上涨的抱怨。
与过去医改政策由政府单方制订的做法有所不同的是,这次政府委托了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麦肯锡公司在内的国内外9个机构进行独立研究,其研究成果也被吸纳进了草案中。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征求意见稿》收到了35000多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