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文件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0年公开考试补录工作人员华南考区(报考广东、海南、深圳海事局的考生在本考区面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至20日,面试地点设在广州市沿江东路451号广州珠岛宾馆湖滨楼(即原广州湖滨宾馆,具体方位见附件2),具体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下午,地点同上;面试入围人员体检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上午。
三、面试确认
请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6月10日24: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面试确认单》发送至所报考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邮箱。(注意:《面试确认单》见附件4,将邮件标题命名为“补录”+职位代码+姓名,如“补录1201003001张三”,并将《面试确认单》复制粘贴到邮件正文,切勿以附件发送。)
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6月10日24: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4)传真至所报考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否则视同放弃面试。对上述未事先声明的弃权情形,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将在2010年6月18日下午13:00—17:00时进行,考生须按要求到总报到室(设在面试地点内)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4)。所提交的复印件须用A4白纸复印。
因合理原因导致部分证明材料无法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考生本人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签订限期提交的保证书,并经所报考海事局同意后,可延后提交,最迟不得晚于6月30日。
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有关考录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
五、面试形式及专业科目考试内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为公共英语,难度介于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间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阅读、口译能力,作为一道题目与结构化面试一并进行。
六、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的合成公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结构化面试成绩*4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时,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实际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上述原则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体检于2010年6月21日上午进行。
此次体检的标准,除深圳海事公安分局现场公安执法职位(1201002001)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外,其它职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广东海事局海测大队水上测量职位(1201035001)还要求体检无色盲、色弱情形。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如提供所报考海事局认可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可申请所报考海事局按一定标准承担考生本人面试、体检期间食宿和体检费用。
(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订好车票或机票,路途中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考生应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传真发到所报考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四)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未尽事宜将陆续通过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五)国家公务员局已经发布的公告内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不再赘述。
九、联系方式
(一)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姚老师、张老师;
电话:020-84099798、34298150;自动传真:020-34284555;
地址:广州滨江东路520号广东海事局908房(510230);
网址:www.gdmsa.gov.cn;
电子邮箱:gdrsc@gdmsa.gov.cn;
QQ群号:112779229(广东海事局补录专用)。
(二)海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安老师、蔡老师;
电话:0898-68626269;传真:0898-68626024;
地址:海口滨海大道137号海南海事局人教处(570311);
网址:www.hnmsa.gov.cn;
电子邮箱:hnmsa2009@126.com。
(三)深圳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755-83797091、83797092;自动传真:0755-83797094;
地址:深圳福田滨河路229号深圳海事局人教处(518032);
网址:sz.msa.gov.cn;
电子邮箱:weihaibo@sz.msa.gov.cn。
(四)面试期间联系电话
2010年6月18日至21日,本考区三局的面试考生如有情况反映,可拨打咨询电话:15360821889(仅限面试期间)。
十、监督电话
中国海事局补录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1:华南考区面试考生名单
附件2:华南考区面试地点方位示意图
附件3:华南考区面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4:华南考区提交材料清单及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