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确定我局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的考生要在面试前对本人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面试确认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并请于2010年6月14日18:00前发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linfg@hljciq.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确认参加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邮件正文(可通过附件上传)按照我局规定的面试确认书格式(面试确认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新的手机号码等信息。逾期不确认同时又未提前告知是否参加面试的,将视为随意放弃,在取消其面试资格的同时将该考生随意行为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逾期不确认,经核实,确因无法联系等原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上午)
(二)面试地点: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9号,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详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
面试前,我局将对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9:00至15:00。资格复审地点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717室。资格复审当日要按照考生身份及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
(5)《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须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6)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7)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2.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可不提供);
(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若所在单位未收存、管理本人档案,另附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须加盖公章);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8)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3.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
(4)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须加盖公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7)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请考生在确认时,务必将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列。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或未及时说明情况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4. 经过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当日早7点50分之前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点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在取消其面试资格的同时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5. 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6. 考生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合成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现有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依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少于3倍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ljciq.gov.cn)人事公告栏目。
五、其他事宜
1. 参加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哈尔滨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2. 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 联系人:刘红承 王明 林凡贵
联系电话:0451-82337601转8130、8713
附件:1.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书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