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2010年考试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气象局系统公务员录用二次调剂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气象局系统的面试工作由中国气象局人事司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中国气象局系统各单位的考生集中到北京进行面试。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6月11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gbec@cma.gov.cn,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原报考单位 |
目前所在单位(包括职务) |
手机(24小时开机)、固定电话 |
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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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如在原报考单位参加过公务员考试体检且原报考单位为气象系统内单位的考生,请说明。
四、面试日期、地点及要求
1. 面试时间:6月20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上午8:00携带报到所需材料到候考室报到并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及报到地点:中国气象局科技会议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交通:公交319,320,332,645,653,695,689,717,特4,特6,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民族大学或国家图书馆站下车。地铁4号线国家图书馆站下车。
3.报到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要原件,除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还需复印件各一份。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4.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合格方能进入考察。
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2:1,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体检时间:2010年6月21日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空腹于6月21日上午8:00在中国气象局机关门口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六、联系方式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
中国气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联系电话:010-68409044。
特此公告。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