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公务员考试补充录用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用人职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最低分数线 |
青少年体育司综合处综合管理职位副主任科员 |
白莎莎 |
104170551210 |
117.6 |
刘雪青 |
95013551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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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劢贤 |
12313106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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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宜 |
97713231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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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伟 |
16213707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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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司综合处 业务管理职位科员 |
树 巍 |
136170321120 |
110.1 |
梁 斌 |
13617014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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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体育司综合处综合管理职位主任科员以下 |
宋云飞 |
154121016510 |
120.4 |
曹 宁 |
14716102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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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福 |
1381121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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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猛 |
13813959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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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亮 |
1101323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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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编制劳资处劳动工资管理职位主任科员以下 |
潘文敏 |
116131051000 |
118.3 |
肖昕昕 |
90213946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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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果 |
77514104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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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建 |
17414212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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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奇 |
117170700920 |
二、面试及专业考试人员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0年6月11日下午17时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xjw1977@163.com进行面试确认,标题为:“面试确认+姓名”;内容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手机号码(确保处于开机状态)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个人简历(电子版)。
三、资格复审
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4:30—17:30,入围考生须亲自到河北保监局1606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
3、公务员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笔试成绩单(网上下载打印);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试报名登记表》(需贴1寸彩照);
8、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
9、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缺少上述材料或经审核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及专业考试资格。
四、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一)专业科目考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1606会议室);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二)面试时间要求:6月19、20日,请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8:50前进入候考室(河北保监局1701室),到时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河北保监局(石家庄火车站沿自强路西行300米路北)。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时请携带签字笔。
(二)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手机关闭,暂交候考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三)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四)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河北保监局人事教育处徐江卫、朱翠广
电话:0311-66007851、0311-66007853。
手机:1358213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