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邮送个人材料,经初审通过再到现场确认的办法。
1、应聘者须于6月 5 日上午12:00前,将应聘材料发省地方志办公室秘书处jsdfzsj@sina.com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证件照电子相片、《江苏省方志馆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表格可在江苏人事网www.jsppd.gov.cn或江苏省地方志网www.jssdfz.gov.cn上下载),以及下列材料的影印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可核查。
2、我办组织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以电话、电邮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原件、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到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0楼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对未通过审核的,将以电邮方式通知应聘者。
3、本次招聘工作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录用人数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根据拟聘职位的专业特点,由面试小组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采取答辩和现场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告知应聘者的面试排名结果。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四、聘用
1、对每个职位面试列第1名的应聘者,作为拟聘人员,由我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通过体检的,由我办组织对其政审。政审标准根据我办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拟聘人员体检和政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和政审。
3、体检和政审皆合格者,将确定为录用人员,由我办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249360 83247897
联系人:张乃格 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