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2009年镇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2、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太仓市户籍;应届(或往届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太仓市生源;高层次人才(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附表其他条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招考职位、人数及条件
招考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招考程序、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地点:太仓市实验高级中学(2009年太仓夏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暨毕业生“双选”洽谈会)。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8日(8∶30—15∶00)。
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招考,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预先在网上递交报名基本信息,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须提供资料: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者提供上述证件的同时均需交原件复印件。
笔试费:100元/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交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前交纳)。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
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及亲友代为报名。代为报名的,报名人须资料齐全,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报名者须对本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查、聘用等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如被录用,须按《录取通知》规定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为了保证招录质量,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录用计划数或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名者可在2009年7月20日根据职位要求重新填报。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上旬进行。笔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报名后考生按市人事局通知(请留意太仓人才网www.tcrc.com.cn)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考核、资格复查、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并组织体检,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在太仓人才网(www.tcrc.com.cn)上进行公示。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替补。
(四)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查、公示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招考单位与录用人员双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0512-53521537)。
五、本简章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12-53534846。
太 仓 市 人 事 局
二○○九年七月一日
注:本次报名须网上预先递交报名信息,所有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报名人员,若需报考,须于7月18日之前,登录太仓人才网(www.tcrc.com.cn)预先递交报名人员基本信息,系统接收后会自动生成个人信息预递交编号,报名者凭编号于7月18日(8∶30—15∶00)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逾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