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物价飞涨应当避免 亦可避免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日前在《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由于城市化进程和资源、劳动力价格上涨长期不可避免,在经济转型、快速发展阶段,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不仅是难以避免的,也应是可以承受的。此言一出,舆论哗然。
其实,如果抽离具体语境,这一观点至少有一部分在理论上是没有错的。“今天的一块钱比明天的一块钱更有价值”(a dollar today is worth more than a dollar tomorrow)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理念,除了机会成本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通货膨胀,由于通货膨胀的存在,长期而言价格出现上涨趋势的确难以避免。然而,在物价疯涨一年CPI远超调控目标的背景之下,发改委作为主管物价的部门,此时发表这样的观点,却不免有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的嫌疑。
况且,即使温和的物价上涨趋势在长期而言或许难以避免,但在过去两年中物价上涨的表现却显然很难用“温和”来形容。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是衡量物价上涨的主要指标,从2010年2月CPI升至2.7%后,在年内从破3、破4到破5一路呈波幅式上升;进入2011年后,CPI更是极速狂飙,到7月份一度飙升至6.5%,创下36个月的历史新高,直到2011年底CPI才有初步回落的趋势,但最后仍以全年4.5%的平均水平远超4%的调控目标;直至今年2月,终于因为上一年同期为春节而基数过大制造了3.2%的低位,但一到3月又反弹至3.6%。如果这样的物价疯涨都可以称之为“温和”,那么对温和的定义未免过于广泛了。
即便是如此疯狂的物价上涨,在发改委看来也许仍旧是“适度”的。对于物价涨幅多少方为适度,彭森在文章中给出的标准是“明显低于经济增速,明显低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即使不算这几年动辄上两位数的经济增速,仅以去年明显放缓的9.2%的增速为标准,即使在CPI最高位的7月,6.5%的数字仍是明显低于9.2%的经济增速的。若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相比,就更是“明显低于”了,因为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均在10%以上,但需要注意的是,收入统计呈偏态分布,富人的收入增长幅度大拉升了平均增长幅度,而大部分居民人均收入都低于平均数,一般的年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很难超过3%-4%,而去年全年CPI都在4%以上。然而,国际上的标准却与发改委的标准不大一样。世界公认的适度通胀为3%,3%以下均属可接受范围,超过3%属通货膨胀,而超过5%的警戒线则为严重通胀,而中国从2010年7月至今CPI一直在3%以上,其中有9个月更是超过5%的警戒线,以国际标准而言,这样的物价涨幅显然并非“适度”。
至于这样的物价涨幅是不是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现象与舆论一同给出了答案。自2010年2月,CPI以2.7%超过当时2.25%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全国进入了“负利率”时代,除了今年2月的短暂“假摔”,两年多来一直处于“负利率”,去年年中,“负利率”程度甚至一度达到200多个基点。另外,即使不谈泡沫重重的房价,每日必需的食物已让民众叫苦不迭。食物价格涨幅一直居高不下,近来数月依然徘徊在10%左右,从领涨去年全年的猪肉,到牛肉、鸡蛋,再到最近的姜、葱、樱桃,一个接一个地连番疯涨。当钱越存越少成为常态,买不起房成为共识,物价飞涨成为全民的烦恼而始终处于舆论中心,已从侧面反映出对当下物价的不可承受。
通货膨胀造成的物价上涨不仅会使居民的生活水平下降,亦会使价格信号失灵,误导生产的盲目发展以致国民经济畸形化发展。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理顺价格防止通胀十分必要。中国的持续通货膨胀原因无非两点:首先是货币超发,2008年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令整体货币发行量达到30兆人民币,广义货币更达到70多兆,远超GDP水平;其次是资金布局的不平衡,资金主要集中在政府主导下盲目投资的基建设施、与地方政府形成利益链条的房地产行业,过度集中的资金超过所需令相关领域产生泡沫加剧通胀,同时其他需要发展的领域却得不到支持,经济结构愈发畸形化。
即使长期而言温和的物价上涨无可避免,当下的物价飞涨却是应当避免亦可以避免的。若可着眼当下,对货币政策和经济结构重新进行审视和调整,向物价飞涨说再见的日子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