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2011年1月,河南禹州市农民时建峰因在8个月内套用假军车牌照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平顶山市中院一审因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1月14日凌晨,平顶山市中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对该案启动再审。同时相关审判人员也被追究责任。
二、模拟题
对于河南368万过路费案,引起了广大民众的热议,请你谈谈你的看法?
三、参考解析
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题目中的提到的河南368万过路费案将重审这一事件,恰恰反应了我国司法公正的缺失。
对于题目中的这一事件,我认为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一案件的背后反映了我国在司法的工作的各个环节所存在的披露和问题,如果不及时着手处理和整治,其影响将非常恶劣。
我认为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在于:第一,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在审判过程中缺乏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影响到了司法的公正和公信力。毫无疑问,审判过程和结果是否公正,主要取决于法官的职务活动。第二,检查官没有很好的发挥其监督职能。法官并非司法公正的唯一主体,检察官对审判活动是否公正具有监督职能,题目中案件的发生,恰恰说明监督职能的缺失;第三,案件的本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存在侥幸心理,缺乏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实现司法公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努力。具体到司法系统来说,我们一方面要确立司法独立和正当程序等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法官等司法活动主体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我们应该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保障司法公正的经验,只要国人携手并肩共同努力,我们一定可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科学合理的司法公正体系和相应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