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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治理官员酒驾
2011-12-12 14:11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背景链接】

  11月26日晚上11时许,在惠州东江沙公园附近,一辆逆行的奔驰汽车撞上了一辆电动车,骑电动车的陶先生受伤倒地。奔驰车上下来一名酒气熏天的男子,非但不道歉,还破口大骂,“你这穷人,还敢骑一辆破车来撞我”。民警查明,酒驾男子许茗雄是惠州市惠城区人大代表。许茗雄当时就被强制送到附近医院抽血化验酒精浓度,警方依法扣留了肇事车。

  【预测题】

  请谈谈你这个现象的看法。

  【思路点拨】

  考生在回答此类现象问题时,首先要分析现象出现的现实原因,然后根据“病因”探索治理的措施和办法。

  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尽人皆知,“酒驾入刑”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但是,还是有一些人怀有侥幸心理,或仰仗着自己具有所谓的特殊身份,试图挑战甚至超脱于酒后驾车的刑事处罚。

  人大代表身份不是一种特权,人大代表肩负着神圣的责任与使命——代表人民说话、积极参政议政、为百姓谋福利。在新闻媒体曝光的诸多案例中,本例也不是个案。酒后违章肇事的区人大代表许茗雄更是大骂被撞者是穷人,

  作为人大代表,理应带头遵法、守法,但该肇事者却成为一个反面“榜样”。他撞人之后并未停车紧急救援,非但不道歉,还破口大骂。分析这个案例可知,一方面,人大代表的身份给肇事者带来的安全感,远远超出肇事之后产生的悔恨和恐惧。另一方面,权力在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少约束、难约束,甚至无约束状态,使得有些官员很难真正收敛其张狂行为。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会引发社会公众对公权力缺乏约束的担心和忧虑。

  “官员酒驾”已成酒驾治理中的盲区之一,此“盲区”的存在并不是因为人们没有意识到,而是治理总处于疲软状态,收效甚微。如何建立长效的机制,需要继续探索。

  因此,面对“官员酒驾”事件,必须对肇事者依法严惩、以儆效尤,从而彰显法治的严肃性。公职人员本应向民众提供公共安全,公职人员酒驾则令公众处于危险之境。公职人员酒驾不但违法,而且严重违背其职业伦理。所以,在交警严格执法之外,有关方面应该对公职人员酒驾实行“零容忍”,必须对其进行严格处罚。善治,必须从治官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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