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没有上网条件的,可直接到我区公选办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201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海珠区外的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直接寄区公选办。
3、报名地点:广州大道南999号124室海珠区公选办。
联系电话:020-89088797、020-89088929;联系人:舒亮、胡超。
4、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5、资格审查:由区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12年8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区有关领导、公选职位所属部门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领导、有关专家等组成。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