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0年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大纲
一、考试说明
《行政执法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组成。
二、作答要求
务必携带的文具有:签字笔或钢笔(最好为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卷上的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1、《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知识
2、《行政许可法》及相关知识
3、《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知识
4、《行政复议法》及相关知识
5、《国家赔偿法》及相关知识
四、施测程序
1、施测须知
《行政执法知识》测试材料分为两部分:试卷和答题卡。考生阅读试卷上的试题,然后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相应的题号下所选答案的标号涂黑。考后,答题卡通过光电阅读机由计算机统一阅卷计分,因此,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准备好2B铅笔和橡皮。
2、施测方法简述
考试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监考老师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
(2)监考老师发给每位考生一页答题卡,考生首先按规定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填涂自己的准考证号。
(3)监考老师发给每位考生一份试卷,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生写完后应把笔放下,等候监考老师的开考指示,不得提前答题,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
(4)考生把握答题速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答。
(5)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放下笔,将试卷、答题卡放在桌上,等监考老师收完试卷与答题卡,宣布可以离开后才可以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