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
4、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5、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 各一份;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①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④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⑤报考检察院、法院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五)报考资格复审方法与步骤
1、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如考生对取消面试资格有异议的,可当场即时向市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该领导小组的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3、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招考单位应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留意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http://zzb.huizhou.gov.cn 、http://rsj.huizhou.gov.cn)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
2、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如缺席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提供复审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无法复审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