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
1.现任副处级干部;
2.任现职级满1年的正科级干部(如正科任职时间不满1年的,可累计副科任职时间相加满4年);
3.任现职级满4年的副科级干部;
4.现聘测绘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可报考职位9;现聘建筑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可报考职位10;
5.企业人员报名,一般应具有相当任职经历。
(四)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12月31日。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没有上网条件的,可直接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处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2011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195号19楼组织人事处1904房;联系人:郑好,林泽波;联系电话:83367227,83367220。
4.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2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资格审查: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人数为7人。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网站上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党委研究决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局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
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广州公选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系统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七)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四、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拟从2010年12月底开始,至2011年3月基本完成。其中,2010年12月底发布公告;2011年1月上中旬接收报名、资格审查;2011年1月下旬笔试;2011年2月中下旬面试、体检、组织考察;2011年3月上旬确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