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报名时提供材料:
(1)查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收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本人填写《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二)综合能力测试。
由厅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
根据测试结果,由厅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厅人事处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派人组织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对政策及省情的把握。
(四)调动。
经厅党组研究确定遴选人选后,由厅人事处按照公务员调动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简章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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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