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贵州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9名、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工作人员1名、贵州省节能监测中心工作人员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
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贵阳市毓秀路18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岗位代码为C10、C11、C13、A01、B03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其余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如达不到3:1比例的,可准予报名并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交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省能源局人事处组织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11月26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州省能源局人事处(贵阳市北京路204号贵州省能源局3楼3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