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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201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0-12-28 10:08  汇川区人保局 点击:

  3、统一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

  不限专业的管理人员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公文处理和写作等。

  专业技术人员和限专业的管理人员笔试试卷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卷面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写作;专业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本专业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考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

  按招聘岗位和报考人员由高至低1:3的 比例,以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记分时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为准,参考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面试(专 业技能测试)成绩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管理岗位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专业技术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技能、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应试人员综合成绩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区委、区政府办公区公布(笔试成绩60%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成绩)。

  5、体检

  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第二次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体 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从总成绩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核对象。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区招聘办公室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6、考核(政审)

  经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7)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7、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8、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中,04、05职位由考生按名次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必看:2011年贵州公务员面试课程 红领摇篮班热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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