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平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ba.gov.cn)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在所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的服务期协议。对不予聘用的岗位不再递补考察。
九、待遇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3—4226315(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3—4224353(平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853—4224239(政协平坝县委办公室)
0853—4864498(中共平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坝县监察局)
附件1:《平坝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
附件2:《平坝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
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