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各招考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考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由百里杜鹃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政审工作由百里杜鹃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百里杜鹃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式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