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测预报司
负责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订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和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确定和地震趋势判定,组织全国震情监视跟踪和重大震情会商;组织指导震后趋势判定和现场监测工作;负责管理地震预测意见;负责监测预报、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烈度速报工作;管理火山活动、水库和海域地震的监测预测工作;负责全国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境外台网建设、运行与管理;承担地震监测预报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七)震害防御司
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拟订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审定地震小区划图;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协同指导地震灾区重建;负责全国强震动观测台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管理震害预测工作,参与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负责地震基础性任务探测和地震活断层探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承担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承担震害防御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参与地震灾害保险工作;负责联系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八)震灾应急救援司
指导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指导部门和地方地震应急预案建设;承办全国地震应急工作检查;负责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社区地震搜救志愿者工作;管理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指导国家、地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负责国内地震救援工作,承担境外地震救援任务的实施;承担联合国灾害协调和亚太人道主义合作伙伴任务的实施;承担地震应急救援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指导京区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党的建设;受党组委托,指导京外单位党建工作;承担地震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领导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直属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管理中国地震局党校。
(十)监察司
组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局属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和中国地震局重大决策中的问题;监督局司级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受理对局司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司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对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及重大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对局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地震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局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