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港澳涉台事务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台工作中有关事务。
7、交流局负责审批并管理和协调两岸文化、影视、学术、教育、卫生、体育、民族、出版、宗教等交流事宜;负责大陆人员因私赴台管理工作。
8、法规局负责研究拟定对台法律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法律规范,指导和协调涉台法律事务工作。
9、投诉协调局负责处理台商重大投诉案件和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工作。
10、政党局负责开展对台湾政党、政治团体的研究;承办党际交流平台相关事宜;协调、指导与台湾主要政党和重要政治团体的交流。
11、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等工作。